阳泉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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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阳泉市矿区区委、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矿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矿党办发[2001]12号,设置阳泉市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正科级建制,是矿区人民政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调整包括
(一)划入的职能
    1、区人事局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职能。
    2、区卫生局承担的公费医疗管理职能。
    3、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承担的全区企业社会保险管理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培训职能交由区经济贸易局承担。
    2、将全区驾驶员的管理、审验职能交由区经济贸易局承担。
(三)职能的转变
    1、由偏重于管理国有企业的劳动工作,转向综合管理全社会的劳动事业,由过去侧重管理城镇劳动力,转向城乡劳动力统筹,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2、企业招用职工主要依照劳动力市场管理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3、由直接对企业劳动工作实施微观管理转向以预测、规划、调控为主的宏观管理,强化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社会服务和职业技能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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