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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信访、接待、保密、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综合室
1、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工资基金工作;在编制定员之内编制全区机关单位招收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专项计划和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增人计划及事业单位聘干、招聘干部、招工计划。
2、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全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
3、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部门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培训、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区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及试用期满后的任职定级工作;承办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调任、转任、轮换(岗)和挂职锻炼的具体事宜;承办区人民政府和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拟定全区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接受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核准备案;负责拟定全区国家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定全区行政机关的奖励表彰制度,审核和办理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具体事宜,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全区转业军官及其家属(干部身份)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指导全区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区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调配的审批工作;拟定全区干部聘用政策和管理办法,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
5、管理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负责审查办理全区离退休人员荣誉证、退休证的颁发和离退休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工作;负责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待遇的审批工作(自收自支单位除外);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及工作时间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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