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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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程序:
    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国家、省、市、区四级设置的火炬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及各有关单位,须在每年6月之前向区科技局申报项目,须向区科技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
3、经确立的项目,填写专项合同书。
(二)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程序:
凡申请认定民营科技企业的单位,须向区科技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填写由山西省科技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2、向认定机关如实报送下列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
(4)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表;
(5)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学历及技术职称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科技人员名册;
(6)企业产权归属证明;
(7)有关行业资质许可证。
3、符合民营科技企业条件的,经认定部门审核批准,统一颁发“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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